闽剧,又称福州戏,福建地方戏曲地方戏曲剧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闽剧是现存唯一用福州方言演唱、念白的戏曲剧种。流行于闽中、闽东、闽北等地区,并传播到台湾和东南亚各地。它是由明末儒林戏与清初的平讲戏、江湖戏,在清末(光绪至宣统年间)融合而成的多声腔剧种,俗称“前三合响”,雅称“榕腔”或“闽腔”。闽剧风格高雅、潇洒,道白清晰,唱腔优美,婉转流畅,演员在表演中重视运用手、眼、身、法、步的基本程式,力求展现优美的身段,通过外形体现人物的内心世界。
2006年5月20日,闽剧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Ⅳ—45。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获得“闽剧”保护单位资格。
中文名:闽剧
批准时间:2006年
非遗级别:国家级
申报地区:福建省福州市
遗产类别:传统戏剧
遗产编号:Ⅳ-45
著名演员:陈新国、林培新、陈乃春
代表剧目:《炼印》《荔枝换绛桃》《紫玉钗》
行当:闽剧的脚色分行,早期较简单,儒林班、平讲班行当由生、旦、丑三个角色构成"三小戏",后来吸收徽班、京剧的分行,角色渐趋完整,增加到七个,曰"七子班",再到九个,称"九门数"。随着行当的细致化,又逐渐发展为"十二角色",有小生、老生、武生、青衣、花旦、老旦、大花、二花、三花、贴、末、杂等,相当齐全。生行分老生、小生;旦行分花旦、彩旦、正旦、青衣、丑旦、泼旦、老旦、武旦,净行分大花、二花,丑行分文丑、武丑、短衣丑等。
唱腔:闽剧唱腔有“逗腔”、“江湖”、“洋歌”、“小调”、“哆哕”和“板歌”六个部分,统称“榕腔”。曲牌有190多首,其音乐旋律与福州方言的音韵、声调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逗腔出自儒家班,是闽剧唱腔的主体。音乐结构方整、严谨,有板腔体。曲牌体和板腔。曲牌综合体三种。旋律婉转,缠绵悲侧,风格高雅,拖腔较多,以“呀、哎、哑”等音为衬。乐器以吹奏乐器为主,拉弦、弹拨乐器为辅。江湖出自“江湖”戏,是在本地区民间歌谣和“评话”(说唱艺术)腔的基础上,糅合外来声腔(如徽腔、弋阳腔等)发展而成的。旋律简朴,强变性较大。在上下句落音不变的前提下,可按唱词的语言声调自由行腔。节奏自由,说唱性强。伴奏乐器主要用弦乐。唯【阴调】一曲的帮腔和过门用大唢呐。“江湖”高亢粗犷,紧拉慢唱时,最能体现激情。
截至2008年6月,闽剧传统剧目有一千多种,大都取材于民间传说、历史演义或古代传奇、杂剧,其中有的源于儒林班,有的源于江湖班,有的源于平讲班,还有的是从徽班继承而来,常见的代表性剧目有《炼印》《荔枝换绛桃》《紫玉钗》《女运骸》《开封府》《珍珠塔》《储问记》《招姐做新妇》《孟姜女》《秦香莲》《杜十娘》《梁山伯与祝英台》《万花莲船》《邱丽玉》《秋兰送饭》等。
代表剧团: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福清市文联闽剧团、福清市艺华闽剧团
闽剧是现存惟一用福州方言演唱、念白的戏曲剧种,在戏曲声腔流变史和福州地方文化发展史的研究中,它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
闽剧,有着深厚历史文化积淀和内涵,是闽文化的宝贵精神财富, 是福州方言的活化石,是传递乡音、乡情、乡恋的一个重要艺术媒体,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闽剧遗产的挖掘、抢救和研究工作因经费短缺受到限制,特别是闽剧名老艺术家在各个时期的创作。表演。音乐,舞美的珍贵艺术史料、影像,唱片,以及一批濒于失传的经典折子戏剧目、名家名段的精品唱段没有保留下来,而且人才流失。人才断层现象严重,给闽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如果不保护,那么,闽剧就有消亡的危险。因此,抢救和保护闽剧已迫在眉睫。
1958年,福州闽剧院成立。2006年由闽剧院申报的“福州闽剧”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2年8月,经福州市委、市政府批准将福州闽剧院划转为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