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叹调是一个声部或几个声部的歌曲,现专指独唱曲。
咏叹调(aria)的词义就是“曲调”,它是在十七世纪末,随着歌剧的迅速发展,人们不再满足于宣叙调的平淡,希望有更富于感情色彩的表现形式而产生的。
因此从诞生之初,它就在各方面与宣叙调形成对比,其特征是富于歌唱性(脱离了语言音调)、长于抒发感情(而不是叙述情节)、有讲究的伴奏(宣叙调则有时几乎没有伴奏或只有简单的陪衬和弦)和特定的曲式(多为三段式;宣叙调的结构则十分松散)。
此外,咏叹调的篇幅较大,形式完整,作曲家们英雄有用武之地,还经常给演员留出自由驰骋的空间,让他们可以表现高难的演唱技巧。因此,几乎所有著名的歌剧作品,主角的咏叹调都是脍炙人口的佳作。
当时,对宣叙调感到乏味的听众非常喜爱咏叹调,以致到18世纪咏叹调完全统治了歌剧。到了现代,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如在瓦格纳的后期歌剧中,不论宣叙调还是咏叹调,都不像前人的歌剧那样拘泥形式、严格区分;他将两者融会贯通,成为声乐线条,按戏剧情景的需要自由运用。瓦格纳以来的歌剧趋向于大量使用宣叙调,只有极短的经过句用咏叹调格式;同时,乐队部分则起到主题延续和展开的作用。
咏叹调一字最早出现在14世纪,原指歌唱艺人或镀金工匠的作风与风格,还可以指欧洲古代十四行诗的配乐和一些管弦纯音乐,后来才渐渐专用于音乐方面。在音乐形式上,咏叹调最初是没有重复的模式,自17世纪开始开始出现了三段式咏叹调(A-B-A形式),即所谓的“返始咏叹调”(Da capo aria)。此后,咏叹调渐渐开始在歌剧中占有愈来愈多的分量,并出现更多精细的分类。
19世纪中期以后的歌剧,很多都是多个咏叹调的集合,宣叙调(又称朗诵调)的空间愈来愈少。在理查德·瓦格纳的“乐剧”当中,宣叙调与咏叹调之间甚至没有明显的区分,曲与曲之间的传统界线也不复存在。
咏叹调最早起源于中国戏曲,在宋代的时候,人们通常是用说唱的方式完成表演,但是元末明初的时候,人们需要增加许多乐器丰富戏曲的内容,于是形成了带有器乐伴奏的、有节制的歌唱形式。这种形式不但影响了昆曲、豫剧、花鼓戏等分支,也影响了丝竹乐、福建南音等器乐题材。中国音乐越来越注重歌唱性和节奏型的统一,咏叹调的形式趋于成熟。
用管弦乐队或键盘乐器伴奏。咏叹调的运用始于17世纪初,与朗诵式的宣叙调相对,结构较自由。18世纪时,其结构变得程式化,一般为A+B+A'的复三部曲式结构,特别是在意大利那不勒斯乐派的歌剧中。过于严格的程式化,阻碍了剧情发展,格鲁克在其歌剧改革中打破了这种格式。咏叹调在歌剧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可单独作为音乐会曲目。一些歌唱性较强的器乐作品也称咏叹调,如巴赫的《布兰登堡变奏曲》主题等。
咏叹调(aria)大量出现在歌剧和清唱剧中。歌剧中的咏叹调一般是主角的独唱,在一部歌剧里至少有一首,有时也会有两首。它的作用就象是戏剧中的“独白”,表现出人物的特征。
同时它往往是最精彩的唱段,结构完整,需要演员掌握高度的演唱技巧。还可以拿出来单独作为音乐会的独唱节目来演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