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乃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县传统舞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赛乃姆流传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县,主要发源于从事农业生产、民族聚居、文化极为发达的南疆各绿洲。在维吾尔族古典音乐十二木卡姆形成过程中,就吸收了早已在民间流传的赛乃姆,表演风格多样,质朴生动,节奏与动律带有鲜明的民族特点。
2014年11月11日,“赛乃姆”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遗产编号:Ⅲ-96。
中文名:赛乃姆
批准时间:2008年6月7日
非遗级别:国家级
申报地区:新疆哈密地区、莎车县
遗产类别:传统舞蹈
遗产编号:Ⅲ-96
《赛乃姆》具有悠久的历史。关于《赛乃姆》,在古籍中有不少记载,清乾隆《钦定皇舆西域图志》卷四十载:“携诸乐器进,奏斯纳满,色勒喀斯、察、诛鲁诸乐曲.以为舞节。次起舞,司舞二人,舞盘三人,皆服背褂上下身锦腰裥绸接袖衣,冠锦面布里倭缎缘边回回帽,著青缎《赛乃姆》之一靴,系绿绸带,于乐作后即上。可舞二人起舞,舞盘人随舞。”文中“斯纳满”即“赛乃姆”一词的不同音译。清王树《新疆礼俗志》载:“男女当筵,杂奏唱歌,女子双双逐队起舞,谓之偎郎,间亦有男子偎郎者”。《赛乃姆》与维吾尔大型古典套曲[十二木卡姆]乐舞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十二木卡姆的形成过程中,就吸收了早已在民间流传的《赛乃姆》成为每套木卡姆的第一大部分琼乃额曼”(意为¨大曲”)中的一个段落。同时,《赛乃姆》仍以其独立的形式在各绿洲广泛流传。
表演:表演赛乃姆时,大家同坐成圆圈,乐队偏居一角,舞者站在中间,或一人独舞,或二人对舞,或多人共舞,在伴奏声中众人拍手唱和,舞者只跳不唱。歌曲有现成的,也有旧曲填新词即兴编唱的,或描述现场情景,或表达欢乐心情。
赛乃姆舞蹈特点表现在身体各部分的全面凋动、细致运用、巧妙配合、各显神通。尤其是头、肩、腰和手腕的动作,微妙细腻,变化多端,出人意表,魅力无穷。头部的动作有移颈、摇头;肩膀动作有耸肩、摆肩、抖肩等;手腕部分有绕腕、揉腕和挑腕等;腰部则有扭腰、板腰、甩腰、侧腰等;腿的动作更丰富多彩、轻巧灵活。风格多样,表演质朴生动,节奏与动律带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备受当地人民爱戴推崇。赛乃姆将许多不同民族文化与宗教影响融入其中,经过融合创新,逐步形成具有维族独特韵味的舞蹈文化。
舞蹈:赛乃姆的舞蹈形态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如最常见的有托帽式、挽袖式、拉裙式、嘹埋式和抚胸式等,完全是生活动作的舞蹈化,日常行为的艺术化。赛乃姆用得最多的步伐是“三步一抬”,脚步平实,略有颤动;其他还有横垫步、进退步和点步等。动作优美,情调曼妙,舞姿活泼,干脆利落。
音乐:赛乃姆的舞蹈音乐是在各地民间音乐基础上形成的歌舞音乐。大家熟悉的歌曲均为民歌,传统老调用新词助兴。人们唱起来朗朗E口,一往情深。伴奏乐器以手鼓为主,弹拨乐器有热瓦甫、都他尔;弦乐器有艾捷克、扬琴;吹奏乐器有唢呐、笛子等一旋律流畅,音色明亮,歌舞的气氛被渲染得淋漓尽致。
赛乃姆是民族文化的宝贵遗产,它充分反映了维吾尔族的原始宗教信仰、地方风俗及音乐舞蹈状况,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
阿布里米提·夏哈比,男,维吾尔族,2018年5月8日,被评定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申报,申报项目:赛乃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