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撒祭曲活动分为“主日弥撒”和“节期主日弥撒”两部分。弥撒所演唱的词与曲均固定不变,节期弥撒则根据教会所日历或婚丧等仪式而有不同。常用曲调有20余种,在一整套弥撒曲中,这些曲调仿照套曲曲式组织而成,并且只用一种调式。在普通弥撒中演唱的弥撒依次为:“慈悲经”、“荣耀经”、“信经”、“圣哉经”、“羔羊经”。在特别弥撒中演唱的弥撒曲主要包含“进台经”、“升阶经”、“哈里路亚”、“奉献经”和“圣餐经”。
弥撒又称为感恩祭献。是天主教最主要的礼仪行为之一,是天主教最神圣、最隆重的祈祷方式;弥撒是为纪念和重演耶稣所举行的最后晚餐。
在最后晚餐时,耶稣把自己当作祭品献给天主圣父,为所有罪人作赎价。(他拿起饼时,说:"这是我的身体,将为你们而牺牲。)最后晚餐时,耶稣吩咐他的门徒们日后要这样做来纪念他。因此,世世代代以来,教会都这样做来纪念耶稣。在每一次的弥撒中,所有参加的信徒们都会把自己的心愿和需要都藉着祭台上的耶稣一起献给天主圣父,祈求圣父藉着耶稣十字架的牺牲而宽恕罪过、赏赐所需的一切东西。
弥撒主要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圣道礼仪。即恭读圣经和分享圣经。第二部分,圣祭礼仪。即重演最后晚餐厅的一幕。第三部分,领主仪式。即全体信徒领受精神食粮---圣体。
弥撒由天主教的专职人员举行。即只有神父、主教才能举行弥撒。只要有神父和信徒的地方,每日都会有弥撒礼仪,尤其是星期天,弥撒礼仪更为隆重。
弥撒袍又称为祭衣,有五种颜色:红色、紫色、绿色、白色、黑色。(黄色仅中国),在不同的场合穿着不一样。
欧洲自13世纪以来,作曲家多为普通弥撒创作弥撒曲,但也有为属于特别弥撒曲的安魂弥撒活动创作的安魂弥撒曲。起初,作曲家仅谱写个别的段落,马肖为法皇查理五世加冕而作的《圣母院弥撒曲》(1350)是第一部完全由作曲家谱曲的四声部合唱作品。
16世纪帕莱斯特里纳所作的《教皇马尔切利弥撒曲》(1567)则是无伴奏合唱高峰时期的典范之作。
17世纪以来弥撒曲得到发展并加入器乐,和声也有新的尝试。例如J.S.巴赫所作的b小调弥撒曲,BWV232(1749)。其后德、奥作曲家在这方面有不少贡献,例如贝多芬所作庄严弥撒曲,Op.123 (1823);布鲁克纳所作弥撒曲,f小调(1871)等。近代作曲家例如柯达伊、斯特拉文斯基等,则以新的风格写下这一体裁的作品。安魂曲又被称作"追思曲"、"慰灵曲",它是一种特殊弥撒曲--安魂弥撒曲(requiemmass),是用于教悼念死者的祭奠仪式中演唱的合唱套曲,由普通弥撒曲删除情绪欢快的"荣耀经"和"信经"、代之以"愤怒之日"(diesirae,拉丁)、"永恒的光辉"(luxacterna,拉丁)等曲组成。莫扎特K626号作品就是一部著名的安魂曲。
近现代的安魂曲不论在题材内容、文字形式还是戏剧性手法方面,常常超越宗教的范围,并由大型管弦乐队伴奏,例如布里顿所作的《战争安魂曲》(1961)。
弥撒曲的类型很多,例如在参加弥撒活动的神职人员较多的普通弥撒中,音乐较为完整和精致的弥撒称为"大弥撒曲"(high mass)或"庄严弥撒曲"(missa solemnis),反之则称为"小弥撒曲"(missa lecta);以特殊目的的进行奉献的活动中演唱的弥撒曲称为"奉献弥撒曲"(votive mass);在没有朗诵也不举行仪式而只有歌唱的弥撒活动中演唱的弥撒曲称为"音乐会弥撒曲"(concert mass)。
弥撒曲的歌唱部分由唱诗班担任,曲调最初用节奏自由的单声素歌[泛指欧洲中世纪(500-1450)无严格节拍的单声曲调,包括格里高利圣咏、安布罗西对咏、法国天主教圣咏(gallican chant)、莫萨拉布圣咏(mozarabic chant)等各种欧洲古代宗教歌曲及与此类似的世俗歌曲。语言部分由神职人员用特殊的"平音调"(monotone)朗诵。按照传统习惯全部用拉丁文(1960年后教会才准使用各民族语言的译本)。记谱沿用中世纪使用的四线纽姆谱。
用作普通弥撒和特别弥撒活动的曲调虽多,但常用曲调仅20余种。在一整套弥撒曲中,这些曲调仿照套曲曲式组织而成,并且只用一种调式。
在普通弥撒中演唱的弥撒依次为:1、"慈悲经"(Kyrie);2、"荣耀经"(Gloria);3、"信经"(Credo);4、"圣哉经"(Sanctus);5、"羔羊经"(Agnus dei)。在特别弥撒中演唱的弥撒曲主要包含"进台经"(Introitus)、"升阶经"(Graduale)、"哈里路亚"、"奉献经"和"圣餐经"(Commun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