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胡,拉弦乐器,又名四股子、四弦或提琴。蒙古族称之为呼兀尔,源于古代奚琴。宋代陈旸《乐书》:“奚琴四胡本胡乐也。”清代用于宫廷乐队,称提琴。清代《律吕正义后编》:“提琴,四弦,与阮咸相似,其实亦奚琴之类也。”是北方民族共同使用的一种古老的弓弦乐器。
主要流行于内蒙古地区,其它如山西、陕西、河北、河南及四川等地也见流行。
中文名:四胡
别名:四弦、二夹弦
分类:拉弦乐器
音色:清脆悠扬、优美动听
胡兀尔由二弦变为四弦的"侯勒禾胡兀尔",大约最迟发生于明末或更早一些时候,清《律吕正义后编》称为"提琴"。《清会典》记载:1632年(天聪六年)5月"太宗文皇帝平定察哈尔,获其乐,列为燕乐,是曰《蒙古乐曲》。
其中《番部合奏》所用15件乐器中,就有提琴(四胡)清《皇朝礼乐图式》所绘龙首提琴与现代四胡基本相似。而在《清朝文献通考》、《西域图志》中,则称四胡为"披帕·胡几尔",夹四弦间而轧之",亦与现代四胡相差无几。胡兀尔由二弦变为四弦的“侯勒禾胡兀尔”,发生于明末或更早一些时候,清《律吕正义后编》称为“提琴”。《清会典》记载:1632年(天聪六年)5月"太宗文皇帝平定察哈尔,获其乐,则称四胡为“披帕·胡几尔”,并详细记载了卫拉特蒙古部宫廷音乐中的四胡及其形制:“披帕·胡兀尔,即提琴(四胡)也。
圆木为槽,冒以蟒皮,柄上穿四直孔以设弦轴,四弦共贯以小环(即千斤),束之于柄。竹片为弓,马尾双弦,夹四弦间而轧之”,亦与现代四胡相差无几。
四胡最早产生于战国时期的北方少数民族东胡,顾名“胡琴”。在元朝的蒙古族中已经十分流行。
高音四胡
蒙古族弓拉弦鸣乐器。又称蒙古小四胡。是在民间小四胡的基础上改制而成。音色清脆,可用于独奏、器乐合奏。流行于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区。音色清脆悠扬、优美动听,音量较大。演奏技巧左手有滑音、颤音、打音、泛音、双音、双打音、双泛音 等,右手技法和二胡相似。主要用于独奏、重奏、器乐合奏。常与中音四胡、马头琴、三弦、雅托噶或火不思等乐器重奏或合奏。较著名的高音四胡演奏家有孙良、朝鲁、吴云龙、赵双虎、巴彦保力格、青格勒图和满都拉等。
高音四胡传统乐曲有:《八音》、《花腰调》、《荷英花》、《韩秀英》、《英德勒玛》、《农恩吉娅》、《阿斯尔》、《赶路》等,创编乐曲有:《蒙古八音十二调》、《阿斯尔十二调》、《东蒙民歌联奏》、《欢乐的草原》、《白骏马》、《牧马青年》和《驯马手》等。
中音四胡
蒙古族弓拉弦鸣乐器。流行于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区的农区和半农半牧区。形制同低音四胡,稍小。琴筒呈圆筒形,用薄黄铜板卷焊而成,筒长16厘米、直径10厘米,筒前口蒙以蟒皮或牛皮为面,筒口外用铜箍紧固,筒后端敞口,口内设铜制边框。琴头琴杆用一整块红木或柴檀木制作,全长90厘米。
琴头平顶,上置四轴,张有四条丝弦或铜弦,细竹系两束马尾为弓,弓长68厘米。
演奏姿势、方法和技巧,均与低音四胡相同。中音四胡有两个八度,音色圆润、明亮。可用于独奏、重奏、器乐合奏或为说书、演唱等说唱音乐伴奏。是四胡重奏和民乐合奏中的主要中音乐器。它常和高音四胡一起重奏,并与高音四胡、马头琴、三弦、火不思等乐器合奏。
较著名的中音四胡演奏家有孙良、朝鲁、吴云龙、赵双虎、青格勒图等。中音四胡独奏曲目与高音四胡相同,改编的四胡重奏曲有《阿斯尔》、《老八板》和《蒙古八音》等。
低音四胡
低音四胡,蒙古族弓拉弦鸣乐器。又称大四胡和好来宝四胡,广泛流行于内蒙古自治区的牧区和半农半牧区。牧区的低音四胡,为便于在马上携带,琴体可以装拆成几个部分,即一个琴筒、两截琴杆、弦轴和琴弓等。
琴筒最早用一整段木料掏空内腔而成圆筒形,筒长30厘米、直径15厘米~20 厘米,筒前口蒙以羊皮、马皮或牛犊皮为面,筒后端敞口。嗣后琴筒又用硬木制成圆形、六方形或八方形。
琴杆木制,多为两截,全长110厘米,张四条肠衣弦、丝弦或铜弦。琴弓用木料或柳枝作杆,两端系以马尾而成,弓长85厘米。主要流行于哲里木盟、昭乌达盟和兴安盟等地。主要用于蒙古族说唱好来宝和蒙古族演唱。
半农半牧地区的低音四胡,琴筒多用竹材或硬木板制作,呈圆筒形或八方形,筒长25厘米、直径(或对角)14厘米。琴杆硬木制,杆长108厘米,可用于独奏、器乐合奏或为说唱和歌舞伴奏。
20世纪50年代,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民族乐器厂制琴师张纯华等,改革制成复音筒四胡,并将低音四胡的形制统一。琴筒呈八方形,筒身由内、外两层组成,每层都由八块长方形硬木板条拼合胶粘而成。筒长20厘米、直径(对角)11.5厘米。
琴杆由上下两截接合而成,全长105厘米,在接口处包有5厘米长铜皮。弦轴长20厘米,琴马竹或木制,张丝弦或钢丝弦,细竹系马尾为弓,弓长61厘米,弓杆中部包有长10厘米铜皮,弓根部装兽骨或木制旋钮。可用于独奏、合奏或为说唱、歌舞伴奏。
演奏低音四胡时,将琴筒置于左腿根部,琴头稍斜向左方,左手持琴按弦,右手执弓拉奏。用于伴奏时,常用五度关系定弦为:G、G、d、d,音域G—g1,有两个八度。
主要用左手食指、无名指第二关节处按弦,有时用中指或无名指的指甲从弦下顶弦来代替按弦,还不时从弦下弹弦,小指多用来奏出第一把位的滑音和泛音,常用的有揉音、滑音、泛音、打音和颤音等技巧。右手常用中弓部位演奏,并用弓杆敲击琴筒,以加强节奏、衬托曲调的热烈气氛。
用于独奏或器乐合奏时,定弦提高五度,常定弦为:d、d、a、a,音域d—d2,有两个八度。除常用技巧外,左手拇指的指甲弹拨里弦配合右手弓杆敲击琴筒,也经常用右手拇指、食指、中指轻弹琴筒皮面配合左手指甲弹弦,这些都是四胡独具特色的演奏技法。
低音四胡发音圆润优美,音色浑厚深沉,是蒙古族说唱音乐、民族器乐合奏、伴奏中的重要低音拉弦乐器。
彝族四胡,彝族弓拉弦鸣乐器。较汉族、蒙古族四胡体积小,音色脆亮。流行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永仁等地。
外形与京胡相似,琴筒为圆筒形,多使用一截两端通透的毛竹筒制成,筒长11.5厘米、直径6厘米,筒前口蒙以羊皮或蟒皮为面,筒后端敞口。琴杆竹制,当地多采用凤尾竹制作,全长60厘米。
琴头平顶无饰,上端等距横置四轴。弦轴木制,圆锥形,轴长13厘米,轴柄外表刻有直条瓣纹。
琴杆中部设有丝弦千斤,皮面中央置有木或竹制桥形琴马。张四 条丝弦。琴弓用金竹制作弓杆,弯度较大,两端拴以两束马尾为弓毛,弓长52厘米。
演奏时,采用坐姿或立姿,坐奏将琴筒置于左腿上,立奏将琴筒置于腰部左侧,左手持琴,用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按弦,右手执弓,将弓毛分别置于一、二两弦和三、四两弦之间沾松香拉奏。彝族四胡按五度关系定弦,两弦为一组,定同音,定弦为c1、c1、g1、g1,音域c1—c2。
音色与京胡相似,清脆而明亮,音量较大,富有高原特色。常用 第一把位演奏,很少换把。多用短弓和打音等技巧。可用于独奏或为歌舞伴奏。彝族人民常独奏四胡自娱。
打歌场合使用四胡时,奏者则边拉边舞,是民间歌舞常用的伴奏乐器。
布依四胡是布依族、苗族弓拉弦鸣乐器。苗族又称四弦胡。流行于贵州省黔南、黔西 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各地。
外形与彝族四胡相同,但琴体较小。琴筒圆筒形,用毛竹筒或泡桐木挖空制成,规格不一,因奏者(即制作者)不同而有异。前口蒙以蟒皮或羊皮为面,后敞口,琴筒内设置有琴胆,用一根钢丝盘成螺旋状,可使乐器发出优美的音色和较长的余音。琴杆用硬杂木制成,全长仅35厘米。琴头有的雕刻成龙头、鸡头或小鸟为饰。
上设四轴。张有四条丝弦,一、三两弦为一组,二、四两弦为一组,五度定弦为c1、g1、c1、g1。音域c1—c2。
演奏时,左手持琴按弦,右手执细竹拴双毛弓拉奏,弓毛分别夹于一、二两弦和三、四两弦之间。只使用第一把位,不换把演奏。音色柔和、洪亮。
可用于独奏或伴奏。布依族、苗族人民常在节日和农闲之时拉奏自娱,也是民间歌曲和布依戏的伴奏乐器。
常使用红木、紫檀木制作,琴筒多呈八方形,蒙以蟒皮或牛皮为面,弦轴和轴孔无锥度,利用弦的张力紧压轴孔以固定,有的还在琴杆、琴筒上镶嵌螺钿花纹为饰,细竹系以马尾为琴弓,弓杆中部包以长10厘米铜皮或镶钢片、象牙,根部装骨或木制旋钮,张丝弦或钢丝弦。有低音四胡、中音四胡和高音四胡三种。
低音四胡,又称大四胡和好来宝四胡,广泛流行于内蒙古自治区的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四胡由琴筒、琴柄、琴轴、琴弦、千斤、琴弓、 琴码七个部分组成。
迄今为止,已有几百年的历史,是说唱好来宝、蒙古琴书、演 唱蒙古族民歌不可缺少的民间乐器。
著名四胡演奏家苏玛用于独奏的四胡规格为:琴筒呈椭圆形,筒长20.5厘米,筒前口蒙以薄牛皮为面,筒高10.5厘米、筒宽12厘米。琴杆全长100厘米、千斤距琴筒42.5厘米、琴弓长50厘米。
在北京故宫博物院里,珍藏着一件清宫旧藏的提琴,用料和形制较为独特,琴筒为匏制,呈八方形,筒长14厘米,筒前口蒙以薄木板为面,面宽11.5厘米、高10.7厘米、厚0.4厘米,边饰玳瑁,宽0.6厘米,筒后口内侧设有边框,中央为出音孔,孔径4.3厘米。琴杆为圆柱体,系用斑竹制成,杆长88.3厘米,上端琴头装饰为兽头,系用紫檀木雕刻而成,头长9.6厘米。
琴杆上部设置四轴,均在右侧,轴长15.2厘米。琴杆下端穿过并露出琴筒之外,用于拴弦,并系有黄丝穗为饰。面板中央置琴马。细竹系两束马尾为琴弓,弓杆弯度较大,弓长32厘米。此琴为清代制品,曾用于宫廷番部合奏乐中。
四胡演奏的指法也非常独特,它不像二胡和其它弦乐器那样用指尖按弦,而是用手指的第二关节奏出滑音、打音、弹拨音、泛音等,因此音色更为优美、醇厚、悠扬,更具有草原风格。它最适合为蒙古族民间艺人说唱“好来宝”和蒙古琴书(乌力格尔)伴奏。
牧人们劳动之余,聚集在蒙古包里,艺人拉起四胡,以说唱的形式娓娓讲述起历史上英雄史诗和一些动人的故事,那粗犷、宽厚而深沉的琴声,伴以弓杆击打琴筒的节拍声,和艺人的说唱相得益彰,令人着迷。
由于低音四胡音调低沉、舒缓,演奏起来往往使人有黯然之感,它不太适合合奏及为歌手唱歌伴奏,因而大大影响它的表现力。解放后,蒙古族专业人员和民间艺人根据时代的要求,在弘扬四胡这一古老民族器乐艺术的同时,也致力于四胡的改革,将琴筒缩小,琴杆缩短,琴弓加长,创制出高音四胡。改良后的高音四胡,音色高亢、激越、干脆、亮丽,使四胡的表现力和应用范围更加广泛和丰富。
它既可以独奏,为歌手伴奏,也可以用于乐队合奏,还可以和三弦等乐器重奏。古老的四胡焕发了青春,赶上了时代的节奏和旋律,成为祖国民族器乐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
在蒙古民族文化源远流长的郭尔罗斯,四胡作为一种风格独特的民族乐器,得到了世代传承。在旧社会,四胡是民间艺人用以倾诉牧民苦难生活、鞭鞑剥削和压迫,向往美好生活,歌颂英雄史诗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