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常见的重奏形式是弦乐器重奏,如由两把小提琴、一把中提琴和一把大提琴组成,称为弦乐四重奏。在弦乐重奏中加入其他乐器,如由一架钢琴和两件弦乐器组成的重奏,称为钢琴三重奏。又如由一支单簧管和四件弦乐器组成的重奏,则称单簧管五重奏。器乐重奏曲多半采用多乐章套曲形式。器乐重奏强调整体的匀称、均衡和统一,要求在起奏、分句以及色调的细微变化等方面都达到准确、协调,演奏者之间保持高度的默契和相互配合,应避免个人的炫技。
重奏是器乐演奏形式之一。两个或两个以上演奏者,各奏自己所担任的声部,同时演奏同一乐曲,达到非常和谐、协调、完美、动听的效果。重奏属于室内乐范围,即在房间内演奏的音乐,音量不太大,但非常复杂、细腻、深刻和严谨。重奏还可按人数分为二重奏、三重奏、四重奏、五重奏、六重奏等。由四个同类乐器组成的四重奏占主要地位。如由第一、第二小提琴、中提琴与大提琴四种弓弦乐器组成的弦乐四重奏。或由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和大管四件木管乐器组成的木管四重奏等。凡三件或四件弓弦乐器或管乐器再加钢琴重奏者,通称“钢琴四重奏”或“钢琴五重奏”。
自古典时期以来,重要的作曲家都曾谱写弦乐四重奏,例如海顿就写了七十四首、莫扎特有二十六首、贝多芬十六首、舒伯特十五首、舒曼三首、门德尔松六首、布拉姆斯三首、德沃夏克八首、柴可夫斯基三首,一直到二十世纪的作曲家如巴托克、肖斯塔科维奇等人也都写有弦乐四重奏作品,可见弦乐四重奏是很受作曲家们喜爱的乐曲形式。